一、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滨海港8台门座式起重机360度全景可视化防撞防控系统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港8台门座式起重机360度全景可视化防撞防控系统项目;
(2)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所有招标内容;
(3)工程地点:盐城市滨海港通用码头;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64.238万元;
(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为1个标段,滨海港8台门座式起重机360度全景可视化防撞防控系统项目主要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包括项目全部系统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检验、指导、试运转、操作及维护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等,直至系统具备使用条件、通过验收、质保期满为止等。具体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格书;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8)质保期: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为2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的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6、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求:人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确保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12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12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2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5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18:00时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水城路(江苏盐城港亭湖港开发有限公司209-210室)),联系人:余女士,联系号码:18795475667)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盐城港滨海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报价;
八、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滨海港滨电路与海昌路交叉口东北500米
项目负责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51893868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8795475667
电子邮箱:976529000@qq.com